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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年又逢春“三农”亮点多——2011年财政支农成效回眸

[ 来源: |发布时间:2011-12-29 00:00|点击数: ]

扶贫

加大财政综合扶贫投入力度

确保每一分扶贫资金都能产生效益

2011年,预计中央财政综合扶贫投入将达到2000亿元以上,为贫困地区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中央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公共财政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的机制,为贫困地区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2010年,在财政专项扶贫、农村低保、支持农业生产政策等7个方面,中央财政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使贫困农民直接受益的综合扶贫投入约1618亿元。2011年,预计中央财政综合扶贫投入将达到2000亿元以上。

完善财政综合扶贫政策,加大财政扶贫开发投入,将扶贫开发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保障重点。近年来,财政部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财政综合扶贫投入大幅度增长。中央财政在安排一般性转移支付时,充分考虑财力缺口因素,对贫困地区、中西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支持力度都远远大于其他地区,在安排基础设施建设、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生态建设等相关专项转移支付时,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

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为例,2011年,中央财政年初预算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70亿元,比上年增长21.3%。据统计,省、市、县三级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达到145.8亿元。

同时,进一步突出支持重点。从区域支持上,坚持将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新时期财政扶贫开发攻坚的主战场,坚持向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贫困革命老区倾斜。从使用方向上,支持扶贫对象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提升扶贫对象的自我发展能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的增长潜力。从支持环节上,通过财政补助等多种形式,促进贫困农户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

2012年,中央财政用于农村扶贫开发方面的综合扶贫投入将继续保持大幅度增长,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幅将达20%以上。同时,继续牢固树立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理念,完善扶贫资金分配机制,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健全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努力确保每一分扶贫投入都用到贫困群众身上,每一分扶贫资金都能产生应有的效益。

林业

绿林冉冉遍天涯

2011年,中央财政继续研究支持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造林补贴试点资金量增加到5.5亿元,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96.8亿元,加强林业产业发展

本报讯心系绿荫护夏,情绕红叶迎秋。2011年,中央财政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有关部署和要求的基础上,着力支持林业生态建设,积极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加强林业财政资金管理,为国家林业事业提供了全力支持和有力保障。

为使林区经济走出独木支撑的发展境况,2011年,中央财政继续研究支持林业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其中,为落实2010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批准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以下简称天保工程二期)实施方案,中央财政将落实天保工程二期财政政策作为林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据悉,在20114月底以前,中央财政就及时拨付了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费、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和社会保险补助费121亿元。并对在天保工程一期实施期间,主动进行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推进政企、政事彻底分开等改革并取得明显成效的省(区、市)给予支持和奖励,7月拨付2011年度改革补助和奖励资金13.1亿元。

此外,注重支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中央财政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作为当前支持退耕还林工作的核心,不但督促各地加快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的预算执行进度,还为此赴湖南等地展开专项督查。

发展林业还要多管齐下。2011年,中央财政通过整合资金的方式来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整合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不仅是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缓解我国食用油供需矛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的重要抓手。在整合统筹安排资金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在分配各专项资金时,分别通过确定规模支持和鼓励引导支持的方式完成整合任务。截至目前,中央财政整合统筹支持的资金量达到26.15亿元,超出年初预计规模6.15亿元。

研究完善林业补贴政策体系也是中央财政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其重点内容是,研究完善造林补贴政策。一是积极做好2011年的造林补贴试点工作。2011年,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资金量从2010年的3.15亿元增加到5.5亿元,纳入补贴范围的面积从330万亩增加到510万亩,试点省(区、市)已从2010年的20个扩大到31个。二是结合落实天保工程二期财政政策,将森林抚育补贴试点资金量从2010年的20亿元增加到51.3亿元,增长156.5%,试点面积从2000万亩增加到4600万亩。三是在原有基础上,继续安排2亿元,支持做好林木良种补贴试点工作。

协调发展为上策。为此,中央财政还大力支持加强森林、湿地等生态系统保护和林业产业发展。一是结合落实天保工程二期财政政策,大幅度增加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规模。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96.8亿元,比2010年的75.8亿元增加21亿元,纳入补偿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达到12.59亿亩,比2010年增加2.1亿亩。二是加强对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同时,2011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湿地保护补助资金2亿元和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1亿元,支持国际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和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开展监测和生态修复,并支持林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能力建设。此外,加强林业科技推广工作。2011年继续安排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3亿元,分别支持跨区域重点推广示范技术项目和其他推广示范技术项目。进一步扩大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规模。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林业贷款贴息资金9.6亿元,比2010年增加2亿元,增长17%,累计贷款规模增至314亿元,比2010年增加66亿元。

农业生产

惠农政策丰富百姓米袋子”“菜篮子

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实行水稻、小麦、玉米和棉花良种补贴全覆盖,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基本覆盖了农林牧渔不同产业生产需要的机械设备,农机化水平再增2个百分点,有力推进了农业生产稳步发展

本报讯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不断增加三农投入的要求,财政部积极落实国家重大强农惠农政策,有力推进了农业生产稳步发展和粮食连年增产。

增加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稳定补贴品种。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实行水稻、小麦、玉米和棉花良种补贴全覆盖,其中新疆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小麦良种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亩10元,提高到每亩15元。在优势产区支持推广使用大豆、油菜和花生等油料作物优良品种。实行青稞良种补贴,在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等西部省区的藏区实行全覆盖。继续实施马铃薯原种生产和天然橡胶补贴。

进一步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措施。调整优化农机购置补贴结构,补贴机具种类扩大到12大类46小类180个品目,基本覆盖了农林牧渔不同产业生产需要的机械设备,提高了农业生产机械化装备水平。根据农业生产不同需求,提高中央财政补贴限额,增加农民购买能力。截至1130,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5亿元已落实到户,共补贴各类农机具约564万台(套),受益农户约439万户,农机化水平再增2个百分点。在补贴对象的确定上,要求不得人为设置购机限制条件,应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在补贴标准确定上,要求不得单纯以农机生产企业的报价作为测算补贴标准的依据,应及时跟踪市场价格变动情况,按照不超过市场价格的30%测算补贴标准。在补贴产品目录确定上,要求省以下部门不得指定补贴产品目录,应以列入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为基础,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补贴范围和机型。同时,提高进入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门槛,以真正体现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产品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工艺质量水平。

启动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方案。中央财政从2011年起,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该项资金136亿元,各地正在抓紧组织实施,核实减畜数量,发放奖励资金。

整合资金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中央财政整合资金15亿元支持菜篮子产品生产,用于支持大中城市提高抗灾害能力和菜篮子产品应急供应能力及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肉、蛋、奶、菜等产品稳定供应起到了重要作用。

落实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措施。2011年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养殖户按照每头补贴100元标准,及时拨付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资金22.22亿元,同时将基层动物防疫员补助标准由每人1000元提高到每人1200元,共安排拨付资金7.8亿元,比上年增长20%。据监测,生猪和能繁母猪存栏环比分别连续6个月和4个月增长,生猪生产逐步走出低谷。

及时应对农业自然灾害影响。为做好抗旱救灾等工作,确保2011年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中央财政及时安排资金,全力支持各地开展抗旱救灾,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共安排拨付农业生产救灾资金35.8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年初冬麦区春耕抗旱,长江中下游5省等地区应对去冬今春以来严重干旱,支持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应对台风,支持贵州、云南等西南地区和甘肃、青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严重气象干旱、风灾等自然灾害,对受灾地区购买种子、种苗、鱼苗、柴油、化肥和农膜等生产资料给予适当补助。

优势特色主导产业

发展现代农业主打优势特色

今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90亿元,安排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7亿元,着力构建起财政支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的政策机制

本报讯2011年,中央财政立足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两项政策,着力构建起财政支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的政策机制,促进实现了粮食产量八连增、农民增收八连快,推动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加快了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

积极落实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政策。今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90亿元,比上年增加10亿元,并进一步完善了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中央财政加强对地方的指导和工作部署,要求各地突出支持粮食等主要优势农产品生产,突出解决制约立项主导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突出支持优势产业带建设。各地以优势特色主导产业为平台,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整合力度。据初步统计,2011年各地在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引导下,共计划整合财政性资金198.6亿元,带动社会投入231.9亿元,用于促进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做大做强。

积极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支持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发展地方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的重要力量。今年,中央财政加大了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支持力度,预算安排专项资金7亿元,比上年增加1亿元,着力支持完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在资金分配上,继续突出对粮食主产区的支持,共安排13个粮食主产省份资金3.6亿元,占总数的51.4%。中央财政政策支持导向进一步明确:要求各地既要重点扶持已经具备一定规模和产业基础、辐射带动能力强、运行机制规范、民主管理好的合作组织,形成一批优势合作组织,也要突出扶持生产国家与社会急需的重要农产品、创新意识强、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较好的合作组织,形成一批特色合作组织,同时进一步加大对种粮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林农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支持力度。在中央财政的带动下,各地进一步加大了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拓宽了扶持对象和范围,并突出扶持了粮食类、农机类、林业类合作组织和用水户协会。

水利

千秋水利息息民生

做好中央财政支持水利改革发展重大政策的落实工作,今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小农水专项资金126亿元,比上年增长61.5%,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本报讯水利建设关乎国计民生。2011年是我国水利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中央印发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水利改革发展为主题的1号文件,又召开了最高规模的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为此,2011年,中央财政以抓好中央1号文件政策措施落实为主线,实现了财政支持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良好开局。

2011年,中央财政以学习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全力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具体表现为牵头做好中央财政支持水利改革发展重大政策落实工作。一是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二是落实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补助政策。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补助10亿元。三是实施新的《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其中,根据新办法,从车购税划转中央水利建设基金15亿元。

大农业离不开小农水。2011年,中央财政以高效节水灌溉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大力支持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包括:切实加强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大幅度增加专项补助资金规模,新增400个小农水重点县。2011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小农水专项资金126亿元,比上年增加48亿元,增长61.5%。新增400个小农水重点县,并以重点县建设为平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高效节水灌溉试点、牧区水利建设和农业综合水价改革示范等工作。安排1亿元,在已基本完成工程改造的25个重点县中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探索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长效机制。

同时,大力支持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一是开展高效节水灌溉试点。安排100个新增重点县,每县安排1500万元补助资金,采取较高的亩均建设标准,集中连片和大力发展管道灌溉、喷灌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实施高效节水灌溉试点。二是安排高效节水灌溉专项工程建设资金6亿元,专门用于发展高效节水灌溉。三是加大对宁夏、新疆高效节水灌溉支持力度。安排宁夏中部干旱带节水补灌工程建设资金8100万元。

此外,积极推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为平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12亿元,在13个粮食主产区中选择100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每县平均补助1200万元。

2011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拨付水利防灾救灾资金80.51亿元,为夺取全年防汛抗旱胜利和保障粮食产量八连增提供了有利的支撑。全年安排特大防汛抗旱补助费44.73亿元,比2010年增长104.2%。其中,安排抗旱资金24亿元,支持1200支县级抗旱服务队购置抗旱设备。安排拨付应急度汛资金7.78亿元,支持做好汛前水毁水利设施应急修复工作。安排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补助资金28亿元,比2010年增长55.6%,为在3年内全面完成山洪灾害防治任务创造了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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